【財華社訊】常茂生物(00954.HK)公布,關於大連新工廠的建築工程的主要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條,公司須於公告日期後15個營業日內,即2021年6月2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一份載有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經補充合同補充)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詳情的通函。
由於公司尚需要額外時間對通函中若幹資料作最後定稿(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足夠的營運資金的資料),公司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條向港交所申請延遲寄發通函之時間至不遲於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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