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新鴻基公司(00086.HK)公布,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個月之公司未經審核綜合股東應佔溢利約為11億港元,而集團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4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中之公司股東應佔損益則出現輕微虧損。
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4個月錄得虧損之主要原因為公司投資管理業務中之金融工具因當時市場大幅波動而錄得按市場價格計值之虧損,以及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集團貸款業務之利息收入減少及預期信貸虧損撥備增加。而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個月錄得溢利之主要原因為公司之投資管理業務中之金融工具錄得按市場價格計值及已變現之收益,以及由於業務環境改善使集團貸款業務之利息收入增加及預期信貸虧損撥備減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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