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滔環保(01363.HK)公布,上市委員會有關取消上市地位之決定於2021年5月7日,公司接獲聯交所之函件,指出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取消公司上市地位。
上市委員會作出除牌決定的理由如下:
1. 公司無法於復牌期限2020年9月30日及函件日期前刊發所有尚未刊發之財務業績及解決審核非無保留意見。特別是,公司能否刊發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之年度業績及與呈請人達成和解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能否解決二零二零年財政年度年度業績之審計非無保留意見亦存在不確定性。
2. 上市委員會仍對公司前主席兼執行董事徐湛滔先生的誠信表示憂慮,彼或仍可參與集團管理及營運或對其有重大影響力。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及第2B.08(1)條,公司有權在函件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2021年5月17日)內要求上市覆核委員會對除牌決定進行覆核。
目前,公司正在考慮及評估除牌決定,並尋求適當行動之專業意見。公司將考慮於2021年5月17日前提交除牌決定覆核請求。
公司謹此提醒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公司未必會進行除牌決定覆核;及即使進行有關覆核,其結果亦不明確。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就此適時另行刊發公佈。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如對除牌決定之影響有任何疑問,應諮詢其認為屬適當的專業意見。
應公司之要求,股份已於2019年4月1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股份將維持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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