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新特能源(01799.HK)公布,公司於2021年5月1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受理序號:211065)。中國證監會對本公司提交的H股發行事項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該申請材料齊全,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
H股發行事項的全部所得款項淨額將用於中國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土默特右旗年產10萬噸高純度多晶硅綠色能源循環經濟建設項目,以向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內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注資的方式使用。
公司近日已將有關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新增H股及該等股份於聯交所上市之申請材料提交至中國證監會。H股發行事項項下擬發行的H股股份數量將不超過2019年度股東周年大會當日已發行H股總數的20%,即62,695,126股H股。倘於2021年6月16日召開的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之前尚未完成H股發行事項,H股發行事項可根據將於2020年度股東周年大會上審議關於延續一般性授權的決議案進行。實際發行的H股股份數量將由公司及配售代理根據後續市況及本公司的資本要求釐定。
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後,公司及配售代理擬根據後續市況及有關規定,在核準的發行數量及有效期內,分一期或多期進行H股發行事項。於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就H股發行事項簽訂
任何配售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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