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银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意外伤害保险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意外险按保险期限分为长期意外险和短期意外险。长期意外险是指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意外险。短期意外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的意外险。保险公司开发的激活注册式意外险产品的保险期间应不少于7天,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应在激活注册之后。具体产品设计上,短期意外险产品可以进行费率浮动。保险公司在厘定长期意外险保险费时,应根据公司历史投资回报率经验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及产品特性按照审慎原则确定预定利率。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