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高富集團控股(00263-HK)公佈,就香港聯交所於日期為2021年3月5日之函件内表示決定該公司旗下業務缺乏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要求之足夠業務運作及足夠價值資產以支持其運作(該決定),該公司已於2021年4月9日撤回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條將該決定轉交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覆核之要求。該要求為該公司日期為2021年3月16日之公佈内之主體事項。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倘聯交所決定該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自2021年3月17日起該公司將有18個月之補救期,以採取適當行動證明其已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否則聯交所可能將該公司股份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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