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稅總局6日消息,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佈《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明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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