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財政部發佈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將航空公司應繳納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標準,在按照《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礎上,再降低20%。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設費。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