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金融投資管理(00605-HK)公布,根據對集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所作出的初步評估,相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純利約2.14億港元,集團預期將錄得淨虧損介於12億港元至15億港元。
根據對現時可得之未經審核財務資料作出的初步評估,該預期淨虧損乃主要由於(集團借予第三方貸款之減值虧損及就該等事件之相關虧損增加,及收益因銀行對作為集團主要目標客戶群之一的中小企業提供的貸款增加,2019冠狀病毒大流行的影響可能導致集團客戶的貸款還款違約增加並謹慎撇銷本集團的相關貸款,及(c)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於2020年8月20日頒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放貸人可能收取的利率設定上限為一年期市場報價利率(LPR) 4倍,當時為15.4%,而15.4%的利率大幅低於集團收取的平均利率,而集團應客戶的要求於2020年下半年提供較低的利率而下降所致。
隨後於2020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適用範圍問題的批複,其澄清上述政策及利率上限僅適用於民間借貸並不適用於持牌放貸人發放的貸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適用範圍問題的批複,上述政策及利率上限將不適用於作為持牌放貸人的集團成員公司。集團將尋求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如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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