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勒泰集團(00112-HK)公佈,於2021年2月25日,該公司接獲聯交所以下之復牌指引:針對公司之清盤呈請(或清盤令,如有)已被撤回或被解除,並且解除了任何清盤人的任命(無論是否臨時);證明該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及於市場發放一切重要信息,讓該公司股東及投資者評估該公司之狀況。
聯交所要求該公司將其證券獲準恢復買賣之前,須糾正導致其暫停買賣之事項並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滿意,而就此目的,該公司有基本責任制定恢復買賣之行動計劃。聯交所亦表示,倘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可能更改復牌指引或對復牌指引作出補充。
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聯交所有權將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任何證券除牌。就該公司而言,該18個月期限將於2022年7月20日屆滿。倘該公司無法糾正導致其暫停買賣之事項,滿足復牌指引要求,並全面遵守上市規則以令聯交所滿意,以及於2022年7月20日前恢復其股份買賣,聯交所上市部將建議上市委員會展開取消該公司上市地位之程序。聯交所亦表示,根據上市規則第6.01條及6.10條,聯交所在適當情況下亦有權給予較短之具體糾正期。
該公司正在採取合適措施以遵守復牌指引以及該函件中所述的相關上市規則,以及向公眾提供有關最新發展的資訊及將適時作出進一步公佈。
公司股份自2021年1月21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有關買賣仍然暫停進行,並將繼續暫停,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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