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絲路物流控股(00988-HK)公布,集團根據2015年RockEast股東協議授出領售權,該項交易將被視為RockEast大股東已行使領售權進行分類。訂立2015年RockEast股東協議後,於2016年10月,RockEast與RockEast當時各股東(不包括Useful Light)訂立2016年RockEast股東協議,以取代2015年RockEast股東協議。因此,儘管Useful Light並無簽立2016年RockEast股東協議,惟2016年RockEast股東協議亦對UsefulLight具約束力。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批准及追認領售權。
RockEast為於加拿大阿爾伯塔省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加拿大之石油及天然氣勘探及生產業務。於本公佈日期,RockEast分別由Useful Light擁有約29.95%權益及由企業及個人組成的獨立第三方合共擁有約70.05%權益。
據2016年RockEast股東協議,倘有第三方買家提出收購RockEast股權的要約,而RockEast大股東同意接納要約,RockEast大股東享有領售權,要求其餘RockEast股東(包括Useful Light)根據且受限於要約的相同條款及條件接納第三方買家提出的要約。根據2016年RockEast股東協議,Useful Light接獲多數轉股通知後15天內須接納要約或按照收購RockEast大股東股權的要約之相同條款及條件提出反要約。如RockEast大股東行使領售權,集團須適時出售待售權益。
整體而言,考慮到上述有關北美石油行業業務前景、RockEast近期的財務表現以及疫情過後集團業務發展和前景等因素,董事相信,根據領售權出售待售權益實為集團的撤資機會,將其於RockEast的投資變現,從而改善集團財務狀況,方便集團重新分配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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