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檢察微信公號消息,2021年1月22日,吉林省通化市東昌區人民檢察院對通化市東昌區新站街「源升品質生活坊」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引導偵查。2021年1月12日通化市新冠肺炎疫情暴發,經查,此次疫情係因通化市東昌區新站街「源升品質生活坊」經營者季某某於2021年1月9日聘請黑龍江籍人員林某某(該人係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通化市此次疫情「0號傳染源」)到通化市東昌區為其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引起。通化市公安局東昌區分局於2021年1月17日對該案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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