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利邦(00891-HK)公布,日期為2020年12月10日,內容有關於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對利邦管理的清盤呈請;及(ii)2020年12月15日,內容有關於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交對公司的清盤呈請的公告,兩者均基於渣打銀行要求支付的同一欠款總額150,383,631.90港元。
公司謹此公佈,於2021年1月8日(百慕達時間)舉行的百慕達法院聆訊中,百慕達法院命令(其中包括)延後百慕達呈請至2021年2月26日上午十時三十分(百慕達時間)。
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於適當時候就百慕達呈請及香港呈請的任何重大進展進一步刊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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