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國投集團控股(01386-HK)公布,公司宣佈,香港高等法院已授出的認可令,批准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已發行股份的所有買賣,不論是否通過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營運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進行,亦不論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場內或場外進行,公司股東狀況之相應變動概不會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第182條之呈請規定而失效。
公司會就有關呈請的任何重大發展知會其股東和投資者,並會在適當時候根據上市規則另行發表公告。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