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国投集团控股(01386-HK)公布,公司宣布,香港高等法院已授出的认可令,批准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已发行股份的所有买卖,不论是否通过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进行,亦不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场内或场外进行,公司股东状况之相应变动概不会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第182条之呈请规定而失效。
公司会就有关呈请的任何重大发展知会其股东和投资者,并会在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另行发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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