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因其位于屯门海诗别墅的独立屋僭建被控违反《建筑物条例》,被判罚款2万元,他就定罪及刑罚申请上诉,今日被高等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杜丽冰法官今午颁布书面判词,指出裁判官裁断正确,定罪稳妥,而且控罪最高罚款为40万元,但潘乐陶只是被判2万元,故并非严厉刑罚,最终驳回其定罪及刑罚上诉。
申请人一方指出,潘乐陶被控在独立屋僭建一个水池,而基于水池所使用物料,及水池并非固定在地上,认为它不符合《建筑物条例》下“建筑物”的定义;又指控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水池属于永久构筑物和不能随时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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