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百信國際(00574-HK)公佈,於2017年5月25日,呈請人與該公司就認購公司發行之本金額為1000萬港元之債券訂立認購協議及債券文據。呈請人為債券持有人。根據債券文件,債券之票息率為每年6.5%,須於每年9月30日及到期日(即2020年6月3日)支付。誠如該公佈所披露,呈請人就該公司未能就該公司向呈請人發行之債券而償付於2020年6月3日到期之本金付款1000萬港元,以及債券於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之應計利息65萬港元針對該公司提交呈請。
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82條,呈請之影響為於清盤開始後就該公司財產(包括據法權產)作出之任何產權處置,以及任何股份轉讓或該公司成員地位之任何變更將均屬無效(除非高等法院另行頒令)。故此,該公司謹此提醒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倘該公司最終清盤,在並無取得高等法院認可令之情況下,除非呈請被撤銷、駁回或永久擱置,於2020年11月16日(即提出呈請日期)或之後所作出之任何該公司股份轉讓可屬無效。
目前據董事會所深知,呈請對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並無重大影響。公司正向其法律顧問尋求意見,以釐定有關呈請之下一步措施及可能採取的行動。自收到呈請後,該公司一直積極與呈請人溝通,以就呈請達成和解及由呈請人撤銷呈請。有鑑於此,於1月6日,該公司尚未就轉讓該公司股份向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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