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金茂(00817-HK)公佈,根據早前公告,内容有關由該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方興光耀有限公司(發行人)發行及由該公司擔保的5億美元年息6%之次級擔保永久資本證券。
根據發行人、該公司(作為擔保人)、紐約梅隆銀行倫敦分行(作為受託人)以及其中載列的其他代理之間訂立之日期為2016年2月4日之契約條款,發行人已向證券持有人發出不可撤銷的通知,以於2021年2月4日(贖回日期)按相當於其本金額另加累計至贖回日期(但不包括當日)之任何分派(包括任何延期分派及額外分派金額)之贖回價贖回所有未償還證券。
於贖回日期,證券之贖回價將到期並須支付,且分派(除非發行人在支付贖回價方面出現違約)將在贖回日期或之後停止累計。於1月4日,證券之未償還本金額為5億美元。於贖回證券後,證券將被註銷,且將無已發行但未償還的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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