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合景泰富集團(01813-HK)公布,於2020年12月23日,公司作為借款人及公司若干附屬公司作為原擔保人與(其中包括)原貸款人、授權牽頭安排行及賬簿管理人以及代理人就有關上限為400百萬美元之可轉讓港幣及美元雙幣定期貸款融資(含超額貸款權)訂立融資協議,當中包括向公司控股股東施加特定履約責任之條款。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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