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易鑫集团(02858-HK)公布,关于要约结果及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于要约截止公告日期,22.99%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未获满足。
于要约截止后,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4月1日止期间“豁免期”,临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该豁免期乃经计及(其中包括)通过易车以实物分派的形式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所有易鑫股份分派予其股东的方式恢复最低公众持股量所需的时间后得出。
于2020年12月18日,联交所已向公司授出临时豁免,于豁免期内宽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惟须待本公告刊发后,方可作实。倘公司情况出现变动,联交所或会撤回或修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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