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易鑫集團(02858-HK)公布,關於要約結果及公司的公眾持股量,於要約截止公告日期,22.99%的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未獲滿足。
於要約截止後,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於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4月1日止期間「豁免期」,臨時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的規定。該豁免期乃經計及(其中包括)通過易車以實物分派的形式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所有易鑫股份分派予其股東的方式恢復最低公眾持股量所需的時間後得出。
於2020年12月18日,聯交所已向公司授出臨時豁免,於豁免期內寬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條的規定,惟須待本公告刊發後,方可作實。倘公司情況出現變動,聯交所或會撤回或修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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