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復星醫藥(02196-HK)公布,於2020年12月15日,BioNTech與復星醫藥產業訂立有關許可協議的第一號修訂協議,第一修訂案及供貨協議主要條款為保障中國市場新冠疫苗產品的供應,受限於第一修訂案的條款,協議雙方同意在經相關監管機構批准的前提下,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分階段推進中國銷售供貨新冠疫苗產品,包括進口新冠疫苗產品(裝灌小瓶、進口產品)的成品進口新冠疫苗產品的大包裝製劑在中國大陸分裝以及在中國大陸生產新冠疫苗產品。具體供應安排之細節有待協議雙方進一步協商約定。
受限於第一修訂案條款,許可協議項下有關新冠疫苗產品於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的銷售提成的條款需作如下修訂:(1) 就由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供應的成品,復星醫藥產業(及╱或其聯屬公司)與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分別按年度銷售毛利的65%及35%的比率享有銷售提成;以及就由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供應的大包裝製劑,復星醫藥產業(及╱或其聯屬公司)與BioNTech(及╱或其聯屬公司)分別按年度銷售毛利的60%及40%的比率享有銷售提成。
就根據供貨協議供應的首批5000萬劑新冠疫苗產品的預付款(首付款):(i) 復星醫藥產業應在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金額為125百萬歐元的部分首付款;及(ii) 餘下金額為125百萬歐元的首付款應於新冠疫苗產品在中國大陸獲批上市後支付。
(2) 復星醫藥產業應在新冠疫苗產品交付後按照BioNTechManufacturing發出的賬單支付首批新冠疫苗產品供應的餘款,受限於根據供貨協議條款按年進行最終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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