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財務匯報局12月11日發表監管報告。自去年《財務匯報局條例》修訂實施後,財匯局新增查察及監督之法定職能。 財匯局行政總裁Marek Grabowski表示,儘管大部份上市實體核數師的審計工作均符合標準,但仍普遍存在一些可以避免的審計缺失。若加以改善,料可提升市場的整體審計質素。期望所有上市實體核數師盡早採取相應措施以改善審計表現。
財匯局主席黃天祐表示,向公眾發布監管報告,展現財匯局的有效運作,及繼續維護香港上市實體的財務匯報及審計質素的決心。該局亦促請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參考本局之查察發現,並對他們所聘用的核數師是否就這些查察發現採取恰當的回應措施提出質疑。
財匯局查察部主管李斯在中期查察報告表示,發現在經查察的審計項目中,有90%的項目核數師至少在一個範疇上沒有充分運用其專業懷疑態度。建議會計師事務所需要多加提倡以優質為本的企業文化,將優質審計工作定為首要任務。各項發現對審計質素的影響不盡相同,並非都與低劣的審計質素直接相關,因而需要在每個審計項目中被整體地考慮。
監督報告方面,財匯局自去年獲賦予監督香港會計師公會指明職能這全新法定職能後,亦進行了首次評估。評估内容主要涵蓋香港會計師公會是否有效執行指明職能,包括處理本地上市實體核數師註冊,就其專業道德、核數及核證執業準則設定標準,以及就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持續專業發展設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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