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山東墨龍(00568-HK)公布,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山東墨龍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0]70 號),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劉雲龍先生、執行董事劉民先生、及原控股股東張恩榮先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劉雲龍、劉民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71 號)及《關於對張恩榮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72 號)。
公司及公司理解相關責任人高度重視決定書所指出的問題,並按照山東證監局的要求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組織督促相關股東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學習,加強資訊披露管理,提高規範運作意識,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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