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浙商銀行(02016-HK)公布,該行於近日收到中國銀保監會《關於浙商銀行王建等三人任職資格的批覆》(銀保監覆[2020]817號),據此,中國銀保監會已核准王建先生、任志祥先生擔任非執行董事的任職資格以及汪煒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任職資格。王建先生、任志祥先生及汪煒先生擔任董事的任期自收到批覆之日起至第五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鑒於新任董事任職資格已獲中國銀保監會核准,黃志明先生及韋東良先生不再擔任非執行董事,且不再於任何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擔任職務。董事會僅此進一步宣佈,董事會於2020年11月30日收到袁放先生提交的辭職報告。袁放先生因工作安排需要辭去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且不再於任何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擔任職務,該等辭任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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