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明華科技(08301-HK)公佈,於2020年11月16日,該公司收到聯交所函件,當中載列有關股份恢復買賣之復牌指引:證明該公司符合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
聯交所要求該公司於其證券獲準恢復買賣之前,以聯交所信納之方式糾正導致其暫停買賣之問題並全面遵守GEM上市規則,而就此而言,該公司有基本責任製定恢復買賣之行動計劃。聯交所亦表示,倘該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可能會更改復牌指引或對復牌指引作出補充。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14(A)條,聯交所可將已連續12個月暫停買賣之任何證券除牌。就該公司而言,該12個月期限將於2021年11月11日屆滿。倘該公司未能於2021年11月11日之前以聯交所信納之方式糾正導致其暫停買賣之問題、符合復牌指引及全面遵守GEM上市規則,並恢復股份買賣,則上市科將建議GEM上市委員會著手取消該公司之上市地位。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15條,聯交所亦有權在適當情況下施以較短之特定糾正期。
該公司將於適當時候知會其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最新進展並將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26A條就其進展刊發季度更新公佈。
股份已自2020年11月12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該公司符合復牌指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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