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青島港(06198-HK)公布,有關(其中包括)青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將所持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QDP」100%的股權(包括QDP所持有威海港集團有限公司100%的股權)無償劃轉至山東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於2020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QDP通知,表示QDP、山東省港口集團及青島市國資委簽訂了無償劃轉協議之補充協議,據此,(i)青島市國資委將向山東省港口集團無償轉讓QDP49%而非100%的股權,且(ii)公司的控股股東仍為QDP,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仍為青島市國資委。
補充協議未來計劃:(i) 在公司A股股票上市滿36個月後,青島市國資委與山東省港口集團將另行商討有關QDP其餘51%股權的劃轉事宜。(ii) 無償劃轉完成後,山東省港口集團將成為持有QDP 49%股權的股東,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iii) 在公司A股股票上市滿36個月前,山東省港口集團不享有QDP利潤分配金額中涉及到公司的部分,且在QDP股東會上就公司相關事項的表決與青島市國資委保持一致。
無償劃轉乃基於「加快建設世界一流港口」的國家戰略及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決策的山東省內國有資產內部整合安排。由於無償劃轉的標的(即QDP49%股權)將零對價轉讓,青島市國資委將不會從該無償劃轉中獲得任何收益。因此,無償劃轉不存在通過間接轉讓規避限售規定的動機。
此外,無償劃轉完成後,QDP仍直接及間接持有公司55.10%的控股權,青島市國資委仍透過QDP及青島國際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控制公司55.84%的控股權(青島市國資委透過QDP間接控制本公司55.10%的控股權,透過青島國投持有公司 0.74%的股權)。因此,無償劃轉並未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改變,不會對公司正常業務經營產生不利影響。無償劃轉尚需取得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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