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11月4日報道,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特别是防止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加強金融風險防控能力、提高金融監管質效,亟須在建立聯動監管機制上下功夫。只有這樣,才能及早發現金融風險,降低後期風險處置成本;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降低風險化解難度;加強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為金融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動配合,堅決鏟除各種金融風險和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產生的根源。建立與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聯動協調機制,實現定期通報、信息共享、協同查案、合力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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