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人寿(02628-HK)公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国寿置业(作为普通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藉以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90.01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0亿元,国寿置业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合伙企业的期限为六年,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并最多可延长两年。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三年的期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除对在投资期届满前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进行出资或对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外,合伙企业不再对外投资。
普通合伙人国寿置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及投资运作。国寿资本将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应就该等服务每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年度管理费金额为公司实缴出资余额的0.8%。
合伙企业将重点对中国一线及强二线城市的不动产项目进行股权及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要求的配套投资。
2020年以来,各国通过量化宽松政策来抵御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缓慢进入低利率时代,债券收益率持续下行,全球主要股票市场指数宽幅震荡,保险资金面临较大的投资组合收益下行压力。作为另类资产的不动产资产因其收益主要来源于相对稳定的租约与资产增值,表现出了较强的抗通胀特性。此外,中国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推出与新基建扶持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服务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持有型不动产已成为国家重点鼓励的投资方向。
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投资于中国一线及强二线城市的不动产项目,将有助于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优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对冲外部风险,并提升公司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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