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长兴国际(00238-HK)公布,于2020年10月21日,公司接获债券持有人H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呈请出庭的意向通知书,以出席二零二零年第312号公司清算程序下的呈请聆讯及其押后聆讯以及支持公司的清盘。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债券持有人G向高等法院提起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并预定将于2020年12月23日上午十时正在高等法院进行聆讯。
公司仅在收到债券持有人H提出呈请出庭的意向通知书后方知悉呈请。于本公告日期,呈请或任何其他清盘呈请均未送达公司。公司正就呈请积极寻求法律意见,并同时与债券持有人G及H就可能和解进行磋商。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自7月31日公告以来,公司一直积极与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G及H)就有关违约的可能和解安排进行磋商,旨在与债券持有人达成友好解决方案。公司迄今已向部分债券持有人支付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及应付的半年债券利息总额4,774,082港元中的1,016,242港元。
鉴于顺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称康宏证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配售事项及2017年配售事项中担任债券的配售代理,顺安证券促使大部分债券持有人并且持续代表其各客户持有债券。因此,公司主要是通过与顺安证券紧密联系,以与债券持有人进行磋商。尽管如此,公司谨此强调,其愿意与各债券持有人进行公平磋商,无论是通过顺安证券,债券持有人各自的律师或是直接与债券持有人联系。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与任何债券持有人达成任何和解协议,并继续积极与债券持有人进行磋商。
应公司的要求,公司股份已自2020年3月30日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进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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