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消息,根據原環境保護部會同相關部委2017年發布的第38號公告(以下簡稱38號公告),《關於汞的水俁公約》(以下簡稱《汞公約》)自2017年8月16日起對我國生效,其中明確“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和含汞血壓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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