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將會修訂《國旗及國徽條例》。
政府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修正草案)》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修正草案)》,政府會履行憲制責任,適當修訂本地的《國旗及國徽條例》,以實施適用於本港的規定。
內地的《國旗法》及《國徽法》於本港回歸時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並以本地立法方式,制定《國旗及國徽條例》在香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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