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興華港口(01990-HK)公布,要約人將按照該函件所附表格57所載的條款及新加坡公司法第215(4)條的規定,於2020年11月13日(轉讓日期,即表格57的日期起計一(1)個月屆滿後的日期)或之後(但無論如何於2020年11月20日前)行使其強制收購權利,以收購異議股東所持全部股份。
假設強制收購完成及轉讓日期於2020年11月20日前發生,則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於2020年11月20日被撤回。
興華港口要約已於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四時正截止,按無條件公告所披露,要約人已根據要約收到有關781,096,152股要約股份的有效接納,相當於公司於無條件公告日期之已發行股本總數約95.91%。
於強制性收購程序完成時,公司將成為要約人之全資直接擁有附屬公司,且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15(1)條提出撤回股份於聯交所上市之申請。
興華港口於7月公布,獲珠海港香港提出私有化,每股作價2.597元,較停牌前收市價2.1元,溢價約23.67%。珠海港香港是珠海港的全資附屬公司,而珠海港股份在深交所(000507-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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