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廣州基金國際控股(01367-HK)公布,於2020年10月9日,公司接獲聯交所函件,獲悉經考慮公司及上市科之全部提交資料(包括書面及口頭資料),上市委員會決定維持上市科要求公司股份根據第6.01(3)條暫停買賣的決定。上市委員會認為,根據第13.24條,公司未能進行足夠程度之業務運作及持有足夠價值之資產支持其營運,以保證其股份維持上市地位。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8(1)條,公司有權自上市委員會決定日期起計七個營業日內將上市委員會決定轉交至上市覆核委員會以供其覆核。除非公司根據其於第2B 章項下的權利申請覆核上市委員會決定,否則公司股份將於2020年10月21日暫停買賣。
公司正在考慮上市委員會決定,就其於內部及與專業顧問進行討論,並將考慮提交要求將上市委員會決定轉交至上市覆核委員會以供其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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