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五龍電動車(00729-HK)公布,百慕達法院於2020年10月2日作出命令以更改該命令。根據2020年10月2日之更改命令,新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進一步被授予明確權力可以五龍電動車名義和代表五龍電動車提取、接納、作出及背書任何匯票或本票,對五龍電動車負債具有等同影響,宛如該匯票或本票在其業務過程中被五龍電動車或代表五龍電動車被提取、接納、作出或背書,並可將五龍電動車資產抵押以籌集任何所需資金。除以上提述外,該命令授予新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之所有權力均保持不變。
公司之股份自2020年7月2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他證券之人士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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