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平安證券集團控股(00231-HK)公布,於2020年10月2日上午十時(百慕達時間)百慕達最高法院經進行共同臨時清盤人申請聆訊後,已頒出命令批准在「輕觸」方式的基礎上為重組目的委任羅申美企業顧問有限公司之馬德民先生及黎頴麟先生,以及 R&H Services Limited之 Edward Alexander NilesWhittaker 先生為共同臨時清盤人。
該命令規定,一旦為公司委任了共同臨時清盤人,除非獲得百慕達法院的准許及按百慕達法院可能施加的條款而行,否則任何針對本公司的訴訟、行動或其他法律程序(包括刑事訴訟)均不得開展或進行。
該命令亦規定,為免生疑,未經共同臨時清盤人直接或間接批准,不得派付或處置本公司的財產或轉讓股份或更改公司股東身份,惟根據百慕達公司法第166條的規定,共同臨時清盤人透過或憑藉其所獲的授權或批准履行職責及職能,以及根據該命令行使其權力時,有關財產的派付或處置或轉讓股份或更改公司股東身份概不會失效。
共同臨時清盤人與公司正在擬備必要的申請,請香港高等法院認可該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的命令。
公司將於實際可行的情況下盡快作出進一步公佈,以向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提供有關重組建議及該擬議認可申請的最新進展。為免生疑,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未進行任何具體或具有約束力的重組計劃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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