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杭品生活科技(01682-HK)就9月2日有關訴訟作進一步之公告,根據目前所得資料,公司現時之評估為訴訟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亦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營運公司已就高先生(及前董事會主席高志寅)的不法行為向香港警方報案,於本公告日期,就董事所深知,香港警方仍在調查此案。公司保留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以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公司將在必要時發表進一步公告,將訴訟的進展告知股東及潛在投資者。
該公司於9月2日公布,於2020年1月7日,公司接獲由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兩份日期為2019年12月26日的獨立一審裁判判決書。一審判決內容有關由兩名人士作為借款人及一間財務機構作為貸款人於2017年5月25日及2017年6月5日所提用的兩項貸款,兩項貸款本金額分別為12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3800萬元,並均由數名人士作出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公司及公司前執行董事及前董事會主席高志寅。
就公司所深知,擔保乃由高先生在未經公司適當授權下訂立。根據一審判決,裁定其中包括借款人須償還貸款本金貸款額分別為1200萬元及3800萬元連同利息;及儘管裁定公司涉及的擔保無效,惟公司須就借款人未能向貸款人償還項下之負債承擔50%責任,而公司有權向借款人索償。
公司及貸款人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於2020年9月2日,公司接獲由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兩份日期為2020年8月24日有關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的獨立二審裁判判決書。根據上訴判決,有關上訴被駁回,有關一審判決的裁判維持原判,且上訴判決為有關案件的最終判決。
於本公告日期,公司正就上訴判決尋求法律意見,並將於適當時間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就訴訟的進一步發展及其對本集團整體財務或經營狀況的影響另行刊發公告,以知會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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