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香港潮商集團(02322-HK)公布,於2020年9月25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公司與發行人Livermore Inc.,訂立不具法律約束力諒解備忘錄,據此,公司已同意認購,而發行人已同意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
發行人為一間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發行人集團主要透過其獨立開發之網上交易平台及流動應用程式於香港從事提供網上金融服務,包括證券買賣及經紀及保證金融資服務。
公司與發行人須彼此真誠磋商,以確保盡快且無論如何於諒解備忘錄日期起計三個月(或公司與發行人將予協定之有關較後日期)內訂立認購協議。倘訂立認購協議,根據上市規則,可能認購事項可能構成公司之須予公佈交易。就
認購價須待公司與發行人進一步磋商,並預期將由公司於可能認購事項完成時以現金或公司與發行人協定之有關其他方式支付。
經考慮香港對便利及高效之證券買賣及經紀服務之需求不斷增長及發行人集團於透過網上交易平台及流動應用程式提供金融服務之專業知識,董事認為,可能認購事項將為集團帶來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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