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東風集團股份(00489-HK)公布,2020年9月23日,公司以每股16.385歐元的價格向PSA出售1,000萬股PSA股票,此乃根據PSA股份回購協議規定的公司發出出售通知后5個交易日參考期內巴黎泛歐交易所受監管市場的PSA股份最高收盤價,而於2020年9月25日,公司與PSA訂立有關對PSA股份回購協議修訂及重述的股份回購協議修訂及重述。
股份回購協議的主要修訂如下:
茲提述公司日期為2019年12月18日的公告和日期為2020年6月17日的通函,內容有關PSA和FCA合並的承諾以及PSA股份回購協議。
2020年9月23日,公司以每股16.385歐元的價格向PSA出售1,000萬股PSA股票,此乃根據PSA股份回購協議規定的公司發出出售通知后5個交易日參考期內巴黎泛歐交易所受監管市場的PSA股份最高收盤價,而於2020年9月25日,公司與PSA訂立有關對PSA股份回購協議修訂及重述的股份回購協議修訂及重述。
誠如通函先前所披露,倘DMHK在出售截止日期前一個交易日尚未出售所有回購股份,則DMHK應在當日向PSA發出通知,並具體說明截至當日尚未出售的回購股份數量,同時DMHK應出售、轉讓並交付予PSA,而PSA則應根據PSA股份回購協議向DMHK購買未售出的回購股份。如通函所披露,前文所述出售截止日期為至(i)2020年12月31日及(ii)合併完成日期(以較早者為準)前十個交易日。
根據修訂,公司不再有權於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將未售出的回購股份出售給PSA。除此之外,修訂規定,公司需於2022年12月31日或之前,將其於出售截止日期所持有的全部未售出的回購股份通過一項或多項交易出售給一個或多個第三方。若公司決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將未售出的回購股份出售給PSA,PSA應以原PSA股份回購協議中規定的機制進行回購。
修訂終止並完全取消PSA股份回購協議,除本公告中所述的修訂外,第一份公告及通函中披露的PSA股份回購協議的所有其他主要條款及條件均已在修訂中重述,且概無變化。
考慮到新冠肺炎病毒病對全球經濟及全球汽車行業的影響以及PSA的股價,董事會認為,延長公司出售未售出的回購股份的期限可以使公司在尋求出售PSA股份的合適市場機會上獲
得更大的靈活性,符合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公司將密切關注市場狀況,進行該修訂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並遵守任何上市規則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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