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申萬宏源(06806-HK)公布,有關子公司宏源匯富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訴龐鵬遠、山東思源水業工程有限公司股權投資糾紛案。
2020年9月21日,宏源匯富收到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年9月14日作出的一審判決書【(2020)魯01民初705號】,判決龐鵬遠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向宏源匯富支付業績補償款1000萬元;判決宏源匯富有權對龐鵬遠持有的思源水業股份數額706.978125元股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後的價款在判決第一項確定的債務范圍內優先受償;判決龐鵬遠於判決生效後10日內回購宏源匯富持有的思源水業6.5%股權並支付股權轉讓款72,465,232.19元;駁回宏源匯富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由龐鵬遠承擔45.01萬元,宏源匯富承擔4.78萬元,財產保全費由龐鵬遠負擔4520元,宏源匯富負擔480元。
上述訴訟事項對發行人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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