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太和控股(00718-HK)公布,於2020年9月18日,公司收到聯交所的函件,通知公司其決定,公司未能維持上市規則第13.24條所規定的足夠營運水平,以保證其股份繼續上市,及受公司行使覆核權利的約束,公司股份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買賣。
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1)條,公司有權將決定提交上市委員會進行覆核。經審閱聯交所有關決定的函件後,公司董事局已決定向上市委員會提出要求覆核決定並正在編製相關要求函件。除非公司根據其於上市規則第2B.06(1)條項下的權利申請覆核決定,否則公司股份將自2020年9月30日起暫停買賣。
根據決定,於公司股份獲准恢復買賣前,公司須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履行聯交所可能制定的任何復牌指引並按令聯交所滿意之方式全面遵守上市規則。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聯交所可能取消公司股份之上市地位(倘連續18個月維持暫停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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