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林達控股(01041-HK)公佈,於2020年8月20日,該公司接獲呈請人李益清,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之清盤呈請,內容有關該公司可能無力償債及未能支付其債務而被高等法院清盤。清盤呈請將於2020年11月18日上午10 時正於高等法院聆訊。
呈請乃針對該公司未能償還債務計算至2020年7月2日的本金和應計利息合共1020萬港元作出,關乎該公司於2019年5月30日發行的一年期應於2002年5月28日到期償還的債券。
該公司正就該呈請尋求法律意見,並擬與該呈請人進行磋商,以友好和解該事宜。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以使其股東及投資者知悉有關該呈請之任何重大進展。
應該公司要求,公司股份已由2020年8月3日上午9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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