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諾發集團(01360-HK)公布,於2020年9月11日交易時段後,經債券持有人根據債券之條款及條件批准後,公司已簽立補充平邊契據,據此,有關債券到期日、贖回債券及提早贖回機制之若干主要條款按下列方式修訂。作出該等修訂之理由為尚未行使債券本金金額之餘額為2.7億元,其本應由公司於原到期日2020年11月7日贖回。該等修訂為集團之財務資源部署提供靈活性,以為其營運及發展提供資金,並計劃其營運資金需求。倘並無有關該等修訂,公司則須調動其更多現金儲備及╱或其他財務資源以於2020年11月7日贖回債券。
修訂內容:除非先前已於相關到期日獲贖回或購買及註銷,否則公司須:於首個到期日按首次贖回金額贖回於首個到期日時尚未行使之債券;及於第二個到期日按第二次贖回金額贖回債券持有人持有之所有尚未行使之債券,當中:首個到期日 指2020年11月7日,或倘該日並非營業日,則為緊隨該日後的營業日第二個到期日指2021年11月7日,或倘該日並非營業日,則為緊隨該日後的營業日。
首次贖回金額 指相等於以下總和的金額:公司將予贖回相關債券持有人持有之有關債券本金金額,而緊隨於首個到期日贖回後之尚未行使債券本金金額之餘額不得多於2億元;及有關尚未行使債券於相關贖回日期之任何應計但未付利息第二次贖回金額 指相等於以下總和的金額:相關債券持有人持有之所有尚未行使債券之本金總額;及有關尚未行使債券於相關贖回日期之任何應計但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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