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安山金控(00033-HK)(前稱雲銅股份)公布,建議每10股合併為1股,股份合併須待(其中包括)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投票方式表決批准後,方可作實。
公司擬以每1股合併股份認購3股,供股價為0.71元。募集所得款項總額達約2.86億元,方式為供股4.029億股供股股份(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合併股份數目並無變動);或約2.87億元,方式為供股4.047億股供股股份(假設除因應尚未行使之可予行使購股權獲悉數行使及其他可換股債券獲悉數轉換而發行股份外,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合併股份數目並無變動)。
供股之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開支後)最高估計為約2.84億元(假設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合併股份數目並無變動);及約2.85億元(假設除因應尚未行使之可予行使購股權獲悉數行使及其他可換股債券獲悉數轉換而發行股份外,於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合併股份數目並無變動)。
公司計劃動用供股所得款項淨額,用於償還集團逾期外部債項;償還公司欠付主席吳宇之股東貸款;償還逾期可換股債券;集團派對產品貿易業務之額外資金;集團證券經紀及資產管理業務之額外流動資金,其持牌活動因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流動資金不足而暫停;集團借貸業務之額外資金;及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
根據上巿規則第7.21(1)(b)條,公司將安排出售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供股股份,方式為將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供股股份發售予獨立承配人其自身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將為獨立第三方獨立於吳宇一致行動集團且並非與其一致行動),利益撥歸透過供股方式獲提呈該等股份之股東所有。因此,於2020年9月11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內容有關以盡力基準向獨立承配人配售不獲認購供股股份及不合資格股東未售供股股份。
於2020年7月31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公司與吳宇訂立認購協議,據此,公司有條件同意發行而吳宇有條件同意認購認購股份,發行價為每股認購股份0.71元。認購股份將根據獨立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透過普通決議案批准特別授權配發及發行。
吳宇一致行動集團於2.6598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現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9.8%。因不可撤銷承諾及緊隨供股及認購事項完成後,假設於供股及認購事項完成前,公司的股權架構並無其他變動;及並非所有合資格股東(吳宇一致行動集團除外)承購獲發供股股份,且概無供股股份根據補償安排配售予獨立承配人,則吳宇一致行動集團佔公司表決權的比例權益或會由約19.8%增加至約75%。
有關增加將導致吳宇一致行動集團持有的公司投票權增至30%或以上,因此吳氏一致行動集團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就吳宇一致行動集團尚未擁有或同意收購之所有公司已發行股份及其他證券向股東作出強制性全面要約,除非已向執行人員取得清洗豁免。
吳宇一致行動集團於2.6598億股股份中擁有權益,佔現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9.8%。因不可撤銷承諾及緊隨供股及認購事項完成後,假設於供股及認購事項完成前,公司的股權架構並無其他變動;及並非所有合資格股東(吳氏一致行動集團除外)承購獲發供股股份,且概無供股股份根據補償安排配售予獨立承配人,則吳宇一致行動集團佔公司表決權的比例權益或會由約19.8%增加至約75%。
有關增加將導致吳宇一致行動集團持有的公司投票權增至30%或以上,因此吳宇一致行動集團須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6.1就吳宇一致行動集團尚未擁有或同意收購之所有公司已發行股份及其他證券向股東作出強制性全面要約,除非已向執行人員取得清洗豁免。
股份已於2020年8月3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以待刊發本公告。公司起初建議按每持有1股合併股份獲發5股供股股份的基準透過供股籌集更多資金,惟經考慮聯交所決定上市規則第14.06D條適用,公司將供股調整為按本公告所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1股合併股份獲發3股供股股份的基準進行。
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由2020年9月14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恢復股份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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