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銀保監會印發《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和《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其中,《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規定,股權投資計劃投資基金的,基金的分級比例(優先級份額/劣後級份額,中間級份額計入優先級份額)不得超過1:1;股權投資計劃所投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當前實際募集金額的80%。股權投資計劃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股權投資計劃不得投資劣後級基金份額。分級股權投資計劃不得投資分級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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