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杭州市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明確進一步統一稅收政策,本市範圍内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在辦理房屋不動產證時方可繳納契稅。《通知》完善了住房限購政策,明確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戶本市的,須滿3年方可作為獨立購房家庭在本市限購範圍内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通知》調整了無房家庭認定標準,明確30週歲以上未婚單身且在本市限購範圍内無自有住房記錄的購房人、離異單身滿3年且在本市限購範圍内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的購房人,可認定為無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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