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志高控股(00449-HK)公佈,公司宣佈2019年年度業績有待公佈,而2019年年度報告有待寄發。根據上市規則,該公司須於2020年8月31日或之前公佈其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中期業績(2020年中期業績),並於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寄發其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中期報告(2020年中期報告)。
誠如該等公佈所述,由於獨立調查的範圍尚待核數師確認,惟核數師將於完成獨立調查後才恢復其審核工作,因此有關2019年度業績的審核程序尚未完成。故此,該公司認為不宜公佈集團未經核數師審閱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核綜合業績,並宣佈2020年中期業績及2020年中期報告將不會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分别於2020年8月31日及2020年9月30日前發佈。
董事會確認,延遲公佈2020年中期業績公佈及寄發2020年中期報告構成違反上市規則第13.48(1)條及第13.49(6)條。該公司將適時刊發進一步公佈通知該公司股東有關批准2019年年度業績及2020年中期業績的董事會會議,以及寄發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中期報告的各個日期及任何其他最新資料。
應該公司要求,該公司股份已自2020年5月15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在聯交所買賣。於履行聯交所復牌指引前,該公司股份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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