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易8月13日 - 江蘇陽光(600220)晚間公告稱,公司與浙商銀行江陰支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擬為公司控股股東陽光集團向浙商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最高保證余額不超過1億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期限自2020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
江蘇陽光稱,控股股東目前經營狀況良好,具有擔當風險的能力,公司為其擔保風險可控,不會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來源:發布易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