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8月12日發布,民航局日前印發《貨郵飛行航班時刻配置政策》,根據機場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航班時刻供需矛盾程度,實施分類量化和差異化的貨郵飛行航班時刻配置政策,進一步提高貨郵飛機日利用率和機場貨郵服務設施設備利用率,提升我國國際航空貨郵運輸能力。該政策是民航局專門針對貨郵飛行航班時刻配置出台的首份政策,將於2020年10月25日起實施。
貨郵航班時刻分配的時間窗口方面,《配置政策》對貨郵飛行航班時刻安排窗口進行調整優化,大大增加貨郵飛行航班時刻供給。其中,航班時刻主協調機場和航班時刻輔協調機場22點至次日8點,按照客貨飛行同等對待的原則協調配置貨郵飛行航班時刻,6點至8點可以安排貨郵飛行進港航班時刻,22點至24點可以安排貨郵飛行出港航班時刻;貨運功能較強的樞紐機場(如北京大興機場、深圳寶安機場、杭州蕭山機場、天津濱海機場、南京祿口機場、鄭州新鄭機場等),可適當安排8點至22點高峰時段的航班時刻,用於國際地區貨郵飛行;航班時刻非協調機場,全時段按照客貨飛行同等對待的原則,協調配置貨郵飛行航班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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