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優越集團控股(01841-HK)公布,於2020年8月6日,集團作為租戶與錦華及恒商作為業主就租賃該等物業訂立該等租賃協議。`第一份租賃協議,第一項物業為香港上環文咸東街35-45B號文華大廈2樓,用作辦公室,租約為期三年,租金將為每月215,750.20港元。第二份租賃協議,第二項物業為香港上環永樂街93-103號協成行上環中心3樓,用作辦公室,年期3年,租金將為每月163,035.4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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