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7月31日發布通知,北京燃氣天津南港LNG應急儲備項目核准批復。項目業主為業主為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接收站、碼頭及外輸管道三部分。接收站主要建設內容包括:10座20萬方LNG儲罐及相關配套接卸、氣化、裝車等主要工藝設施,並預留2座20萬方儲罐擴建用地;碼頭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個可靠泊1-26.6萬方LNG船舶接卸泊位(兼顧5000立方米LNG船靠泊需求),設計接卸能力500萬噸/年;外輸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條設計輸量為45億方/年的外輸管道,管道起自該項目外輸計量區,經天津、河北兩省市,終點為北京市城南末站,線路全長229公里,設計壓力10兆帕,設計管徑1219/1016毫米,沿線設置5座分輸站和10座截斷閥室。接收站最大能力為618萬噸/年。
項目總投資201.3億元(含外匯1.77億美元)。項目總投資20%為資本金,由項目業主自有資金出資,北京市政府以補助資金方式提供30%的建設資金,剩餘資金由項目業主申請銀行貸款解決(包含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5億美元政府主權擔保貸款)。
項目投產後氣化服務價格由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定價達產期按不超過5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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