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產調控「新八條」細則正式出台,其中指出,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入戶未滿3年的,在符合其他購房條件前提下,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按照《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深府辦〔2016〕28號)第四條有關規定,限購1套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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